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东宁县卫生监督所 201 2年绩效考核工作计划 201 2年,全所卫生监督绩效考核工作以十七大会议精神为指导,坚持科学进展观,加快卫生监督机构能力建设步伐,法律规范卫生执法行为,加大卫生监督执法力度,保障人民健康权益、促进我县经济社会和谐进展。 一、工作目标 确保5个 100%等工作目标的完成。 (一)、卫生许可证核发证合格率 100%; (二)、各类卫生监督工作覆盖率 100%; (三)、食物中毒等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及时处理率 100%,群众投诉、举报调查处理及时率 100%; (四)、各项卫生行政处罚正确率 100%; (五)、非法行医案件依法移送率 100%;二考核内容。 1.考核指标:根据国家、卫生部相关法律法规、法律规范标准和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卫生监督机构的法定职能和目前实际,制定《卫生监督机构绩效考核业务指标》(以下简称《业务指标》)和《卫生监督机构绩效考核保障指标》(以下简称《保障指标》)作为开展卫生监督机构绩效考核工作的依据和保障措施。《业务指标》包括:业务工作、综合管理、精神文明建设 3 项内容。根据有关指标的重要程度,设立了 10 个关键项。《保障指标》包括: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经费保障、设备装备 4 项内容。根据有关指标的重要程度,设立了 10 个关键项。《业务指标》和《保障指标》满分各为 500 分,在指标内容设置上,省、市、县三级机构根据实际情况略有不同,考核评分时进行标化。 2.考核结果等次: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类:优秀:《业务指标》得分≥450 分,《保障指标》得分≥450 分,无关键项得0 分。合格:《业务指标》得分≥400 分,≥4 个关键项得满分;《保障指标》得分≥400 分,≥4 个关键项得满分。基本合格:《业务指标》得分≥300 分。 3.考核结果应用:绩效考核结果作为财政补助、单位绩效工资总量核定的重要依据。机构当年绩效考核获得优秀等级的,政府适当增加当年度财政拔款和绩效工资总量,其工作人员考核优秀的比例可提高到 20%;绩效考核不合格的,相应核减绩效工资总量。 (三)考核方式。采纳平常考核与现场考核相结合。现场考核实行听汇报、召开座谈会、现场查看、资料核查、知识技能考核、问卷调查、服务对象评议、综合评估等方式进行。本级的绩效考核由本级卫生行政部门组织。上级对下级的绩效考核核查采纳专家组检查方式,专家组成员由卫生、人保、财政、编制、发改、医学院校等部门有关人员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