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个人剂量监测合同书 编号:放为了保证个人剂量计佩戴和监测的连续性,确保个人剂量监测的质量,以保证本合同签约各方就本合同书中所描述的技术服务内容、工作条件、费用支付、验收标准、违约责任以及与之相关的技术和法律问题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由签约各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 签约方甲方 ( 委托方 ):甲方详细地址:联系人: 电话: 邮编:乙方 ( 受托方 ):阳泉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第二条 合同性质本合同属于技术服务合同
第三条 签约时间和地点本合同由上述签约方于20 年 月在阳泉签订
第四条 项目名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乙方为甲方的放射工作人员进行个人剂量(χ
第五条 服务内容5
1 服务的要求和方式:乙方按规定,向甲方提供个人剂量计,每三个月一次定期对甲方的放射工作人员的受照剂量进行监测,发现异常及时通知甲方调查,提供放射工作人员年累积受照剂量监测报告
2 技术指标和参数(或考核指标):依据《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职业性外照射个人监测法律规范》进行操作和技术评价,保证技术服务质量
3 服务项目:HP(10)个人剂量监测
4 质量保障:严格按技术标准和法律规范进行监测评价,按时参加卫生部组织的个人剂量盲样考核,取得合格证书
甲方须在每次测量周期三个月到期前(个人剂量计佩戴后80至90天之间进行更换,不得超过90天)到乙方更换个人剂量计元件,个人剂量计的换发设在每周星期二和星期四,其它时间乙方不安排换发个人剂量计业务
乙方在接到上一次的个人剂量计元件后把新的个人剂量计元件交付甲方,在下一次进行个人剂量元件更换时向甲方出具监测评价结果
因甲方原因未按时送达或丢失个人剂量计,造成数据误差偏大和数据缺失的乙方不出具检测报告
第六条 计划安排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