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购房借款及担保合同( XF 1001) V
202408 合同编号: 个人购房借款及担保合同(适用于个人一手住房、二手住房和商业用房贷款业务) 贷款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行借款人: 抵押人: 保证人: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个人购房借款及担保合同( XF 1001) V
202408 合同编号 合同各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签订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
借 贷 条 款 第一条 借款种类与金额 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申请,同意向其发放个人购置房屋的贷款,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
第二条 贷款用途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本合同项下贷款仅用于购买坐落于 的房屋,建筑面积 平方米
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将贷款挪作他用
贷款人有权对贷款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条 贷款期限 本合同项下贷款期限为 个月,自 20 年 月 日至 20 年 月 日
实际放款日与到期日以借据为准
借据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条 利率 (一)贷款利率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上/下)浮 %,并按下列公式换算:月利率=年利率/12,日利率=年利率/360
实际利率以借据为准
(二)贷款发放前,基准利率调整并适用于本合同项下贷款的,适用新的基准利率并按本条第(一)款约定的利率浮动比例重新确定贷款利率;贷款发放后遇基准利率调整,贷款利率按以下第 种方式处理: 1.贷款期限在一年(含)以下的,执行本合同利率,不分段计息;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自每次基准利率调整之日的次年 1 月 1 日开始,按该次调整后的基准利率(如基准利率在一个日历年度内经两次或两次以上调整的,以该日历年度内最后一次调整的基准利率为准)及本条第(一)款约定的利率浮动比例确定并执行新的利率;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