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自 治 区 人 民 医 院 医 务 人 员 职 业 暴 露 防 护 处 置 标 准 操 作 规 程 ( 试 行 ) 血 源 性 病 原 体 如 乙 型 肝 炎 病 毒 ( HBV)、 丙 型 肝 炎 病 毒 ( HCV) 和 艾 滋 病 病 毒 ( HIV) 等 的 职 业 接 触 对 医 务 人 员 的 健 康 造 成 了 很 大 的 威胁 。 医 务 人 员 可 通 过 眼 、 口 、 鼻 及 其 他 粘 膜 、 破 损 皮 肤 接 触 含 血 源 性病 原 体 的 血 液 或 其 他 潜 在 传 染 性 物 质 , 尤 其 锐 器 伤 已 成 为 医 务 人 员 发生 血 源 性 病 原 体 感 染 的 最 重 要 的 途 径 。 为 降 低 血 源 性 病 原 体 职 业 接 触后 的 感 染 风 险 , 特 制 订 此 防 护 规 程 。 一 、 局 部 处 理 措 施 1. 锐 器 伤 1.1 依 靠 重 力 作 用 尽 可 能 使 损 伤 处 的 血 液 流 出 , 用 肥 皂 水 和 流动 水 进 行 充 分冲洗;禁止进 行 伤 口 的 局 部 挤压。 1.2 受伤 部 位的 伤 口 冲洗后 , 应当用 消毒 液 , 如 75%的 乙 醇或 者0.5%聚维酮碘( 碘伏) 进 行 消毒 , 深部 或 大 的 伤 口 可 进 行 无菌包扎。 2. 粘 膜 暴 露 用 生 理 盐水 反复冲洗污染 的 粘 膜 , 直至冲洗干净。( 如 果戴有隐形眼 镜的 眼 睛粘 膜 暴 露 , 首先冲洗眼 睛, 然后 把隐形眼 镜去掉, 并按正常的 方法清洗镜片)。 二、 报告 1. 暴 露 工作 人 员 首先向部 门负责人 ( 科主任或 护 士长) 报告。 2. 填写“职 业 暴 露 个案登记表”,部 门负责人 签字后 送交医 务 部院 感 科, 对 事故情况进 行 登记和 保存。 2 三、评估与预防 医务部院感科接到报告后应尽快启动相关专家评估职业暴露情况,尽可能在24 小时内采取预防措施。 1. 医务部院感科立即给发生职业暴露的医务人员开具HBsAg、 抗-HBs、ALT、抗-HCV、抗-HIV、TPHA 检查单,由特检科完成全程检验。 2. 若患者HBsAg、抗-HCV、抗-HIV、TPHA 检测结果未知,主管医生应立即给患者检测上述项目。 3. 患者HBsAg(+): 3.1 医务人员抗-HBs<10mu/ml 或抗-HBs 水平不祥,应立即注射HBIG200-400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