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承办继承法律业务操作指引》 的起草说明 为贯彻全国律协对各业务委员会抓紧制订有关业务操作指引的要求,进一步规范律师承办继承法律业务,根据全国律协民事专业委员会(下称民委会)制订的2010年工作计划,民委会婚姻家庭法论坛主要负责人在2009年民委年会之后立即着手起草第一稿草案。2009年11月民委会组建了《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办理继承法律业务操作指引》(以下简称《操作指引》)课题组,负责该操作指引的起草工作,婚姻家庭法论坛在确定成员名单后于2010年1月8日正式上报民委秘书处并获批准。经课题组的努力,现已完成《操作指引》的五次讨论稿,供本次会议讨论、修改。 该操作指引课题组由民委会朱树英主任、李晓斌秘书长担任顾问,民委会副主任刘晰律师担任课题组组长,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王芳律师、上海沪家律师事务所贾明军律师担任课题组副组长。在成立课题组时,由婚姻家庭法论坛先拟定《课题组成员资格审查标准》报秘书处,通过秘书处审核后,发送《关于成立继承法业务操作指引课题组的通知》给各民委委员,吸纳广大委员的积极参与。各民委委员主动报名后,按照《课题组成员资格审查标准》进行资格审查后,最后由婚姻家庭法论坛负责人确定课题组名单(具体参与者详见后附名单)。本次课题组同时还吸纳了擅长继承法专业的非民委委员律师。 课题组成立后逐步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2010年 2月,民委婚姻家庭法论坛将《<律师承办继承法业务操作指引>工作安排》、《指引草稿》和《课题组成员联络方式》发给各课题组成员,并在课题组进行了小组划分。各小组组长带领组员完成《律师承办继承法业务操作指引(草稿)》第一次修改后,由组长对各组员的工作成果进行统稿、修改和报送。最后汇总到王芳律师处,王芳律师综合各组意见,形成《操作指引》的第二稿。 二、2010年4月初,由全国律协民委李晓斌副主任、刘晰副主任牵头,课题组在北京举行了专题律师研讨会。与会人员除课题组成员外,还邀请了其他具有多年办案经验的民事律师。研讨会上,各位律师对该《操作指引》第二稿逐条进行了讨论,提出很多宝贵意见,并作了会议记录。逐条讨论后,课题组依照讨论结果对下一步的修改工作进行了分工,指定八位律师分别负责修改一部分,4月中旬再汇总给王芳律师,王芳律师再次统稿修改形成第三稿。 三、2010年 5月下旬,王芳律师组织课题组核心成员在北京再次召开《操作指引》第三稿讨论会,重点讨论在原第三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