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总人口为1370536875人。其中: 普查登记的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3]共 1339724852人。 香港特别行政区人口[4]为7097600人。 澳门特别行政区人口[5]为552300人。 台湾地区人口[6]为23162123人。 性别构成 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中,男性人口为686852572人,占 51.27%;女性人口为652872280人,占 48.73%。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 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6.74下降为105.20。 年龄构成 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中,0-14岁人口为222459737人,占 16.60%;15-59岁人口为939616410人,占 70.14%;60岁及以上人口为177648705人,占 13.26%,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18831709人,占 8.87%。同 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 6.29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上升 3.36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 2.93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 1.91个百分点。 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 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19636790人;具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87985979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519656445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358764003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同 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每 10万人中具有大学文化程度的由 3611人上升为8930人;具有高中文化程度的由 11146人上升为14032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由 33961人上升为38788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由 35701人下降为26779人。 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中,文盲人口(15岁及以上不识字的人)为 54656573人,同 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文盲人口减少30413094人,文盲率[8]由 6.72%下降为 4.08%,下降 2.64个百分点。 城乡人口 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中,居住在城镇的人口[9]为665575306人,占 49.68%;居住在乡村的人口为 674149546人,占 50.32%。同 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城镇人口增加 207137093人,乡村人口减少 133237289人,城镇人口比重上升 13.46个百分点。 2 0 1 0 年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公报 2010 年, 人口计生系统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完成“十一五”规划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