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中小学管理, 规范办学行为自查报告 大成镇中心学校 2012年2月19日 为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及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认真落实义务教育“防流控辍”工作措施,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扎实推进素质教育,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全面巩固提高义务教育水平,我镇中心学校组织中小学全体教师认真学习《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粤教基[2008]4号《关于进一步做好防止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工作的意见》、粤教基[2009]3号《关于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变动和辍学报告制度的通知》、粤教基[2009]88号《转发的通知》、粤教基[2010]15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的若干意见》等法律法规,提高广大教育工作者的依法办学、依法治校的意识;坚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教育理念,以人为本,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面向全体学生,教书育人,全面提高育人水平和受教育者的整体素质
下面就规范办学行为工作从十一方面做个汇报
一、校务管理方面 1
全镇中小学实行校长负责制和岗位责任制
坚持依法治校,实行校务公开
坚持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民主管理学校
密切学校、家庭、社会的联系,接受学生家长、社会人士对学校管理、办学的有效监督
中小学校完善学校常规管理,制定符合法律法规要求、涵盖学校全面工作、符合素质教育需要和学校实际的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各种管理档案
注重教育公平,力争做到教学资源均衡,人人接受平等的教育
属地内坚持做到属地招生,均衡生源,均衡编班,均衡配臵教育教学资源,不办重点班、尖子班、实验班
二、德育工作方面 1
健全德育工作机构和德育工作制度,改进德育工作方法,充分利用校内外德育资源,寓德育于各学科教学之中,加强学校德育与学生生活和社会实践的联系,讲究实效,克服形式主义
教师实行一岗双责,既教书又育人,形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