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课题序号11授课班级三(6)授课时间11.19授课形式复习课授课章节名 称第三章第 1 节产品质量法概述教学目标1、教学重点教学难点教学准备教学过程设计主 要 教 学 内 容 及 步 骤教学过程第一节 产品质量法概述一、产品质量法(一)产品质量法的概念产品质量是产品的生命,是产品生存和进展的前提。为了加强对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提高产品质量水平,明确产品质量责任,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D1),我国在借鉴别国有益的立法经验基础上,根据本国实际,制订了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法是调整在产品的生产、销售和消费领域中,因产品质量而发生的生产者、销售者与消费者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以及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关系的法律法律规范的总称。狭义的产品质量法,是指 1993 年 2 月 22 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30次会议通过、1993 年 9 月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二)产品质量法的适用范围 《产品质量法》适用的主体是在我国境内从事产品生产、销售活动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这说明,无论是国有企业、集体所有制企业、私营企业,还是个体工商户、合伙企业,都必须遵守《产品质量法》的规定。 “产品”在产品质量法中是一个关键的术语,关于“产品”的定义各国有不同规定。如美国的产品责任法中所指的产品含义十分广泛,所有有形物,不论可移动的还是不可移动的、工业的还是农业的、加工过的还是未加工过的,凡涉及任何可销售或可使用的制成品,只要使用它而引起了损害,都可视为产生责任的产品。而 1976 年欧洲理事会制定的《斯特拉斯堡公约》则将“产品”限于一切可移动的物品。有的国家甚至趋向于把无形物如气体、电流等也列入“产品”范畴,“产品”的范围呈扩大的趋势。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相比较而言,我国《产品质量法》所界定的“产品”范围较窄。D2(2):本法所称产品是指经过加工、制作,用于销售的产品。D2(3):建设工程不适用本法的规定;但是,建设工程使用的建筑材料、建筑购配件设备,属于前款规定范围的,适用本法规定。1、产品必须是经过加工、制作的物质产品。这就排除了表现为知识产权的精神产品,也排除了未经过加工制作的天然产品和初级农产品,如农、林、牧、渔产品等。2、产品,还应是用于销售的产品,即商品。加工、制作产品者具有营利的目的,纯为科学讨论或纯为自己使用的产品不属于本法所称的产品。3、建设工程不适用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