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佛山南海嘉逸国际酒店委托管理合同(操作模式)二〇一三年九月佛山南海嘉逸国际酒店全权委托管理合同香港金茂国际酒店集团管理有限公司 Gold Woods International Hotel Group 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更好地发挥品牌和行业化优势,把佛山南海嘉逸国际酒店建设好、经营好,为投资者制造更好地投资回报
佛山南海嘉逸国际酒店管理公司或甲方为进行酒店管理专门成立的管理公司和香港金茂国际酒店集团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合同双方 甲方:佛山南海嘉逸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香港金茂国际酒店集团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甲乙双方同意依照本合同的规定委托乙方管理甲方所有的佛山南海嘉逸国际酒店(以下简称酒店),乙方同意依照本合同的规定,接受甲方委托,对酒店进行经营管理
第三条 管理目标乙方对酒店的管理模式、管理架构、市场营销进行优化,通过乙方的专业管理、良好经营,使合同双方获得满意的经济效益和品牌效益第二章 定义第四条 除非本合同另有规定,本合同有关名词的定义,按本章有关香港金茂国际酒店集团管理有限公司 Gold Woods International Hotel Group 2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条款规定为准
酒 店 ------ 指 位 于 广 东 省 佛 山 南 海 嘉 逸 国 际 酒 店 , 建 筑 面 积 约 平方米,包括但不限于:1
约 250 间(套)客房
酒店拥有的各类餐厅、会议室、多功能厅、商务中心、健身房、KTV 夜总会等但不包括对外承包、租赁经营的场所
酒店所拥有的各类办公用房、职工宿舍、停车场及有关建筑物
酒店所拥有的各类客房、餐厅、各类办公用房、职工宿舍、停车场及有关建筑物所占用的土地、空地、绿地等已依法取得的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