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脑桌面
添加小米粒文库到电脑桌面
安装后可以在桌面快捷访问

侵害他人技术成果的技术合同VIP免费

侵害他人技术成果的技术合同_第1页
1/6
侵害他人技术成果的技术合同_第2页
2/6
侵害他人技术成果的技术合同_第3页
3/6
篇一:技术合同技术合同(p108)(一)技术合同的无效1.除《合同法》总则规定的无效理由外,具有非法垄断技术、阻碍技术进步或者侵害他人技术成果情形的技术合同无效:(1)限制当事人一方在合同标的技术基础上进行新的讨论开发或者限制其使用所改进的技术,或者双方交换改进技术的条件不对等,包括要求一方将其自行改进的技术无偿提供给对方、非互惠性转让给对方、无偿独占或者共享该改进技术的知识产权。(2)限制当事人一方从其他来源获得与技术提供方类似的技术或者与其竞争的技术。(3)阻碍当事人一方根据市场需求,根据合理方式充分实施合同标的技术,包括明显不合理地限制技术接受方实施合同标的技术生产产品或者提供服务的数量、品种、价格、销售渠道和出口市场。(4)要求技术接受方接受并非实施技术必不可少的附带条件,包括购买非必需的技术、原材料、产品、设备、服务以及接收非必需的人员等。(5)不合理地限制技术接受方购买原材料、零部件、产品或者设备等的渠道或者来源。(6)禁止技术接受方对合同标的技术知识产权的有效性提出异议或者对提出异议附加条件。2.侵害他人技术秘密的技术合同被确认无效后的处理(1)善意取得该技术秘密的当事人(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① 可以在其取得时的范围内继续使用该技术秘密;② 应当向权利人支付合理的使用费;③ 承担保密义务。【解释 1】不论使用人是否继续使用,均应向权利人支付已使用期间的使用费。【解释 2】使用人已经向无效合同的让与人支付的使用费,应当由让与人负责返还。【解释 3】对方继续使用技术秘密但又拒不支付使用费的,权利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判令使用人停止使用。(2)双方恶意串通属于共同侵权,侵权人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和保密义务,因此取得技术秘密的当事人不得继续使用该技术秘密。(二)技术合同的法定解除技术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延迟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 30 日内仍未履行,对方当事人有权主张解除合同。当事人在催告通知中附有履行期限且该期限超过 30 日的,在该履行期限届满后方可有权提出解除合同的主张。(三)职务技术成果1.职务技术成果的界定(1)履行法人的岗位职责或者承担法人交付的技术开发任务完成的技术成果;(2)离职后 1 年内继续从事与其原岗位职责或者原单位交付的技术开发任务有关的技术开发工作而完成的技术成果,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除外;(3)主要利用法人的物质技术条件完成的技术成果。【解释】下列情况...

1、当您付费下载文档后,您只拥有了使用权限,并不意味着购买了版权,文档只能用于自身使用,不得用于其他商业用途(如 [转卖]进行直接盈利或[编辑后售卖]进行间接盈利)。
2、本站所有内容均由合作方或网友上传,本站不对文档的完整性、权威性及其观点立场正确性做任何保证或承诺!文档内容仅供研究参考,付费前请自行鉴别。
3、如文档内容存在违规,或者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等,请点击“违规举报”。

碎片内容

侵害他人技术成果的技术合同

确认删除?
VIP
微信客服
  • 扫码咨询
会员Q群
  • 会员专属群点击这里加入QQ群
客服邮箱
回到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