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SG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TSG Z004------2007 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 Basic Requ irents Special Equ ipment Qu ality Assu rance Sy stem on Manu factu re, Installation, Alteration and Repair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布 2007 年 8 月 8 日 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 第一条 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国务院对确需要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的规定,为规范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以下简称“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和实施,确实保证特种设备安全性能得到有效控制,制定本要求。 第二条 本要求适用于特种设备(包括原材料、部件、安全附件及安全保护装置)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单位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和实施。 第三条 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单位应当结合许可项目特性和本单位实际情况,按照以下原则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并且得到有效 实施: (一)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规范和相应标准; (二) 能够对特种设备安全性能实施有效控制; (三) 质量方针、质量目标适合本单位实际情况; (四) 质量保证体系组织能够独立行使职责; (五) 质量保证体系责任人员(质量保证工程师和各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职责、权限及各质量控制系统的工作接口明确; (六) 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素设置合理,质量控制系统、控制环节、控制点的控制范围、程序、内容、记录齐全; (七) 质量保证体系文件规范、系统、齐全; (八) 满足特种设备许可制度的规定。 第四条 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单位质量保证体系责任人员的要求如下: (一) 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单位法人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是承担安全质量责任的第一负责人,应当在管理层中任命 1 名质量保证工程师,协助最高管理者对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实施、保持和改进责任,任命各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对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过程中的质量控制负责; (二) 质量保证工程师和各质量控制系统责任条件应当是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单位聘用飞相关专业工程技术人员,其任职条件应当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并与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但是不得同时受聘于两个以上单位; (三) 质量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