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说 明 文 的 阅 读 方 法 1、说明文的类型:事物、事理说明文(从内容角度,根据说明的对象和目的)。 事 物 说 明 文 一 般 标 题 就 是 说 明 的 对 象 ; 事 理 说 明 文 找 准 开 头 结 尾 的 总 结 句 。 因 为 说 明 对 象 是 一 篇 文 章 所 要 介 绍 的 事 物 或 事 理 ,一 般 是 一 个 名 词 或名 词 短 语 , 可 以 从 两 个 方 面 入 手 : 一 看 文 题 二 看 首 尾 段 。 事 物 说 明 文 指 出被 说 明 事 物 即 可 。 事 理 说 明 文 指 出 说 明 内 容 , 形 成 一 个 短 语 : 介 绍 了 ……的 ……(对 象 加 内 容 ) 。 2、说明文的语言:平 实 、生动说 明 文 (语 言表达角度) 。 3、说明方法: 一 般 回答三个 字, 要 掌握几种常见的 说 明 方 法 , 会分析在文 中的 作用: ①.举例子:具体真切地说 明 了 事 物 的 ××特点。 ②.分类别:条理 清楚地说 明 了 事 物 的 ××特点。 对 事 物 的 特征/事 理 分门别类加 以 说 明 , 使说 明 更有条理 性。 使说 明 的 内 容 眉目清楚, 避免重复交叉的 现象 。 ③.列数字:具体而准 确地说 明 该事 物 的 ××特点。 使说 明 更有说 服力。 ④.作比较:突 出 强 调 了 被 说 明 对 象 的 ××特点(地位 、影 响 等 )。 ⑤.下定义:用简 明 科 学 的 语 言对 说 明 的 对 象 /科 学 事 理 加 以 揭 示 , 从 而更科 学 、更本 质 、更概 括 地揭 示 事 物 的 特征/事 理 。 ⑥.打比方:打 比 方 就 是 修 辞 方 法 中的 比 喻 。生动形 象 地说 明 该事 物 的 ××特点, 增 强 了 文 章 的 趣 味 性。 ⑦.画图表:使读 者 一 目了 然 , 非 常直 观 形 象 地说 明 的 事 物 的 ××特点。 ⑧.作诠释:对 事 物 的 特征/事 理 加 以 具体的 解 释 说 明 , 使说 明 更通 俗 易懂 。 下定义与作诠释的区别是:定义要求完整,而诠释并不要求完整,对事物的特征/事理加以具体的解释说明,使说明更通俗易懂。可以颠倒。 2 ⑨.摹状貌:对 事 物 的 特 征 /事 理 加 以 形 象 化 的 描 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