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关于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通知各临床科室:为认真贯彻落实卫生部《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和省卫生相《关于进一步加强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的通知》,进一步提高我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水平,保障医疗质量,现就我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贯彻执行。一、加强围手术期抗菌药物预防应用的管理㈠外科手术预防用药目的:预防手术部位感染,包括切口感染和手术所涉及的器官和腔隙感染,但不包括与手术无直接关系、术后可能发生的全身性感染。㈡外科手术预防用药基本原则:根据手术有无污染可能,决定是否预防用抗菌药物。1.清洁手术:手术野为人体无菌部位,局部无炎症、无损伤,也不涉及呼吸道、消化道、泌尿生殖道等人体与外界相通的器官。手术野无污染,通常不需预防用抗菌药物,仅在下列情况时可考虑预防用药①手术范围大、时间长、污染机会增加;②手术涉及重要脏器,一旦发生感染将造成严重后果者;③ 异物植入手术;④高龄或免疫缺陷者等高危人群。2.清洁-污染手术:上、下呼吸道、上、下消化道、泌尿生殖道手术,或经以上器官的手术,由于手术部位存在大量人体寄殖菌群,手术时可能污染手术野引致感染,故此类手术需预防用抗菌药物。3.污染手术:由于胃肠道、尿路、胆道体液大量溢出或开放性创伤未经扩创等已造成手术野严重污染的手术。此类手术需预防用抗菌药物。2 术前已存在细菌性感染的手术,属抗菌药物治疗性应用,不属预防应用范畴。㈢外科预防用抗菌药物的选择及给药方法:抗菌药物的选择视预防目的而定。为预防术后切口感染, 应针对金黄色葡萄球菌 (以下简称金葡菌 )选用药物。预防器官-腔隙感染,则需依据手术野污染或可能的污染菌种类选用,并参考本医院细菌耐药状况选用品种。如结肠或直肠手术前应选用对大肠埃希菌和脆弱拟杆菌有效的抗菌药物。 选用的抗菌药物必须是疗效肯定、 安全、使用方便及价格相对较低的品种。给药方法:接受清洁手术者, 在术前 0.5~1 小时内给药,或麻醉开始时给药(静脉给药可在术前 0.5 小时,肌注在术前 0.5~1 小时),使手术切口暴露时局部组织中已达到足以杀灭手术过程中污染手术野细菌的药物浓度。如果手术时间超过 3 小时,或失血量大 (>1500ml) ,可在手术中给予第 2 剂(使用长半衰期抗菌药物者除外 )。抗菌药物的有效覆盖时间应包括整个手术过程和手术结束后 4 小时,总的预防用药时间不超过 24 小时,个别情况可延长至48 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