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内贸集装箱货物运输代理合同 甲方(托运方): 乙方(承运方):中山市逸航物流有限公司 根据国家有关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原则,经友好协商,就有关集装箱整箱货物运输代理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
甲方在货物出运三天前以书面形式向乙方通报货物托运计划
即甲方应按乙方提供的《沿海内贸货物托运委托书》填妥内容,签名盖章后传真给乙方,并做好货物出运准备工作
甲方负责货物装箱、计数及施封,并如实填写《装箱单》
甲方进行集装箱装货时,不得夹运未经乙方确认许可的货物和危险品以及未经海关、铁路、交通部门许可的货物,否则一切由此而引发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4.甲方有责任控制装箱货物的重量不超过如下限重:(21
5 吨/20’GP,26 吨/40’GP),否则, 因超重或隐瞒超重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货物到达目的港后,如因甲方或收货人原因造成收货或提货不及时而产生堆存费、滞箱费的,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有关处理意见,并书面确认所产生的有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在约定的装货期限内,甲方货物落空或筹备不足,造成装货拖车的空跑,甲方应支付回空运费
发生时甲方应书面确认给乙方,然后与其他费用一起支付
货物托运后,甲方需变更到货地点、收货人等事项的,有权向乙方提出更改,但必须是在货物运至目的地前 2 天书面通知乙方办理相关手续;同时,须向乙方确认、支付相关的费用(改变收货人的改单费为 RMB100/票,改变送货地点视远近增减费用,但改单费是必收项目)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
运作之前,乙方需提供《沿海内贸货物托运委托书》、《运单》《装箱单》样本给甲方,让甲方充分了解其内容
乙方接受甲方的《沿海内贸货物托运委托书》后,应立即根据甲方的要求安排订舱等事宜,并通知甲方已安排的派车计划,以便甲方准备货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