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创建学习型组织工会干部学习培训及考核制度为进一步法律规范矿工会创建学习型组织,努力提高工会干部理论水平,引导工会的各项工作,为仔细贯彻年初制度的 2024 年工作思路,切实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全体工作人员的业务知识水平和操作技能,进一步促进业务素养的提高,逐步建立矿工会干部学习考核机制推动工会干部学习、培训、考核的制度化、法律规范化和科学化,为准备评价工会干部人员学习培训情况提供依据特制订本实施办法。一、基本原则根据我矿实际情况,2024 年度工会干部学习培训考核工作应当坚持以下原则:1、学用结合: 推动工作的原则;2、协调统一: 周密安排的原则;3、简捷易行: 便于操作的原则;4、形式多样: 力求实效的原则;二、学习培训方式根据不同的学员水平实际情况,采纳集中学习培训,本矿内部沟通学习,以老师带学生的方式,熟练掌握知识,促进工作创新,通过学习培训使工会干部不断提高自身素养。三、学习培训安排根据科室智能分工,工会干部学习培训考核工作由矿工会组织民管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1、集中学习培训:每半年组织一次集中学习培训,即上半年 4 月份及下半年 10 月份由组织民管部长根据近期工作需要,精选专题对全矿工会干部全体人员进行培训。2、本矿内部沟通学习:每月 5 号开展工会工作,会议沟通,由各基层汇报工作,提出问题,总结经验,领导点评,布置工作。四、考核1、考核对象:矿工会全体人员,基层工会主席;2、考核方式:采纳达标考核方式进行,考核形式为闭卷考试;3、考核安排:考试试卷由矿工会组织民管部命题考试内容主要为工会法,劳动法的基础知识,考试地点在三楼会议室。4、考核结果运用:考试总分为 100 分、考试成绩达到 80 分以上的,视为达标考核通过,80分以下为该项考核不达标,对不达标人员,在工会干部年终综合考核中扣 2分,并要求补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