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人身险理赔的案例 人身保险是以人的生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人的生命有两种状态——生存或死亡,人的身体也有两种状态——健康不健康,以生存和死亡为保险责任的保险我们称之为人寿保险,以医疗费用和残疾为保险责任的保险我们称之为健康保险,以意外伤害导致的死亡和残疾为保险责任的保险我们称之为意外伤害保险,这三大类保险构成了人身保险的全部内容,它们又细化为诸多的具体险种,五花八门,无所不包,覆盖了人们生活的各个方面
这些年来,人身保险在我国超常发展,发展速度远远的超过了财产保险,发展规模也远远超过了财产保险,而且发展势头强劲,发展潜力巨大,因为人身保险千家万户都需要
似乎也应了大数法则,发展快,业务量大,问题也多
在人身保险经营实务中,经常发生一些问题,有发生在核保环节的,有发生在保险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有发生在理赔环节的,有发生在投保人身上的,有发生在保险人身上的,有源于保险条款解释不清的,有于源于客户对保险条款误解的,有源于保险代理人故意欺诈客户的,有源于客户故意欺诈保险公司 的
及时 的发现 这些问题,正 确 的解决 这些纠 纷 ,是保险公司 的工 作 人员 应具备 的能力; 如 何 面对这些问题,如 何 最 大限 度的维 护 自 己 的合法权 益 ,则是投保人或被 保险人应该 掌 握 的本 领
本 章 所提 供 的几 个案例,试 图 帮 助 读 者 增 强这方面的能 力与 本 领
案例一 合同双 方均 存在明 显 的过失 ,都应当 承 担 一定 的责任 一、 案例 2003 年 6 月12 日 ,投保人宋 某 (时 年 35 岁 )为自 己 投保终 身保险,保额10 万元 ,年缴 保费 8 400 元 ,缴 费期 间 20 年; 附 加 住 院 医疗保险2 万,受 益人为其 妻 子 和儿 子
健康告 知 部分 均 作 否 认 回 答 ,告 知 既 往 身体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