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非”必备: 同步录音录像法律大全步录音录像系统建设规范(试行)该规定主要规定了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系统的参数标准
2010 年 6 月 24 日,两高三部, 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2012 年《刑事诉讼法》修改时基本吸纳该规定的相关内容,被写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2010 年 6 月 24 日,两高三部, 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2012 年《刑事诉讼法》修改时基本吸纳该规定的相关内容,被写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刑事诉讼法》的解释
2012 年 3 月 14 日,全国人大,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侦查人员在讯问犯罪嫌疑人的时候,可以对讯问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对于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或者其他重大犯罪案件,应当对讯问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
录音或者录像应当全程进行,保持完整性
2013 年 1 月 1 日,公安部,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零三条讯问犯罪嫌疑人,在文字记录的同时,可以对讯问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
对于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或者其他重大犯罪案件,应当对讯问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
对讯问过程录音或者录像的,应当对每一次讯问全程不间断进行,保持完整性
不得选择性地录制,不得剪接、删改
2013 年 1 月 1 日,最高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八十条对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应当着重审查以下内容:(一)讯问的时间、地点,讯问人的身份、人数以及讯问方式等是否符合法律、有关规定;(二)讯问笔录的制作、修改是否符合法律、有关规定,是否注明讯问的具体起止时间和地点,首次讯问时是否告知被告人相关权利和法律规定,被告人是否核对确认;(三)讯问未成年被告人时,是否通知其法定代理人或者有关人员到场,其法定代理人或者有关人员是否到场;(四)被告人的供述有无以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