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商场招商业务代理合同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代理方 (以下简称乙方)就甲方开发的 商场,委托乙方总代理招商事宜,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经双方充分协商后,订立本合同如下:一 项目现状1
项目名称 3
租赁许可证:本案属部队用地,以十年租约招商(年以 365 日计),甲方保证十年租内约清楚完整,并提供营区批租证明及相关证明文件等
其它:另行补充
二名词解释1
招商面积:指代理招商的建筑面积总和(含公共面积),建筑面积以政府部门公布解释为准,以平方米计算
招商楼均租金:指本商场各楼层招商面积(含公共均摊面积)的每坪米租金均价
“单位招商面积”指把每楼层分割成若干小单位,再分套招商的建筑面积(不含公共面积)以平方米计算为准
“单位招商单价”指每一单位面积中每平方米应招商的最低日租金,以元/平方米计算为准
“单位招商底价”指单位招商面积与单位招商单价乘绩,以元计算为准
“招商金额”指招商的单位租金总合计,以元计算为准
“招商率”指(招商租金收入除以总代理招商租金总额)乘以 100%
“溢价”指单位”招商完成”租金金额,减去”单位招商底价”金额计,即此二者之差价部分
“溢价所得”按双方约定的分成方式将溢价部份进行分成后的各自所得
“代理费用”指甲方支付给乙方完成招商部分佣金及完成招商部分溢价所得分成部分
“招商完成”指合同期内租房者与甲方完成签订的商场租赁合同及其相关文件,并按决策资源房地产讨论中心出品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租赁合同付款约定付清租赁金额予甲方
“开盘日”为取得租赁许可证或军方动迁完成后一个月内由甲方定之
三 代理销售物业范围及招商均价:1
一号楼地上一至四层商业面积(含公共面积)共约 10776 平方米为代理招商面积(具体位置见双方约定附图)最终以测绘报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