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商标委托服务合同 委托人(甲方):电话: 联系人:地址: 受托人(乙方): 电话: 联系人: 地址: 甲、乙双方根据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委托乙方开展商标服务相关事项在宁波市达成如下协议,以资信守。第一条 委托代理事项甲方委托乙方处理以下商标有关的业务:委托事项为负责甲方商标申请的相关工作。第二条 费用及支付方式2.1 服务费用请参见下表。序号商标名称商标类型官费+代理费1合计: 2.2 甲方应及时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乙方银行信息如下:户名: 账号:开户行: 2.3 超出本合同服务范围的其他事项所涉费用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第三条 甲方权利义务3.1 甲方应充分、如实地向乙方说明委托事项的内容,及时向甲方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真实、合法、有效的表格、文件、证明文件或其他文件,并积极配合乙方工作;当乙方通知甲方进行协助时,甲方应根据乙方的要求在指定的期限内回复。3.2 甲方应及时足额向乙方支付本合同项下的费用(包括官费、服务费等)。3.3 因甲方的原因导致专利申请失败时,责任全部由甲方承担,乙方不退还已收取的全部费用。第四条 乙方权利义务4.1 因乙方的原因导致商标申请失败时,乙方向甲方退还所有费用。第 1 页 共 2 页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第五条 通知与送达甲、乙任何一方如变更联系人或通讯地址的,应及时将变更后的相关信息书面通知另一方。未及通知导致各项工作延误的,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责任方承担。如变更一方拒绝签收或有其它无法送达情形的,则自另一方邮寄文书当日视为已经送达对方。第六条 合同解除甲、乙双方应按约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任何一方违约造成对方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服务费、官费、律师费、差旅费、公证认证费等实现债权所需的一切费用。 第七条 附则7.1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当通过协商解决。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订立补充协议。7.2 本合同履行时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提交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解决。7.3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乙方完成甲方所委托的服务事项为止。甲方: 乙方:代表: 代表: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第 2 页 共 2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