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多媒体教学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深化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深化高职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文件精神,法律规范学校多媒体课件的制作、开发和引进,充分、有效利用学校现有软硬件资源,切实提高多媒体课件的应用水平和多媒体教学效果,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多媒体教学是指在教学过程中,根据教学目标和教学对象的特点,通过教学设计,合理选择和运用现代教学媒体,并与传统教学手段有机组合,共同参加教学全过程,以多种媒体信息作用于学生,形成合理的教学过程结构,达到最优化的教学效果。多媒体教学的主要目的是增强教学内容的感染力和表现力,增加教学的信息量,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提高教学质量。第二章 多媒体教学的组织管理第三条 任课老师是多媒体教学的主体,在多媒体课件的制作、开发和引进以及多媒体教学中起主导作用。第四条 各院(系)负责本单位建设的课件质量把关和本单位使用课件进行教学的老师资格审查工作。第五条 学校教学管理部门负责学校多媒体教学的课程安排、课程质量检查与评估、优秀课件评审以及相关规章制度建设。第三章 多媒体课件的内容、制作及使用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第六条 多媒体课件的内容应符合本课程的教学大纲要求,结合本学科、专业的特点,吸收本领域教育教学和科研的最新成果,突出特色和质量。第七条 多媒体课件应形象生动地展现教学重点、难点,信息量要适中,要有助于学生对教学内容的吸收和理解。第八条 多媒体课件的制作要结合教案和讲稿进行,但不允许以课件代替教案和讲稿,老师在进行教学设计时,应明确使用多媒体课件的内容和时数。第九条 提倡引进名师、名校、精品课以及获国家奖励的多媒体课件。优质多媒体课件的引进对学校的课堂教学质量的提高具有参考价值,但要符合实际,杜绝生搬硬套。第十条 多媒体课件必须先通过所在院(系)审查,才可以在教学中使用,以下形式的多媒体课件或教学形式不允许进入课堂教学:(一)有政治性错误、科学性错误和严重的文字错误;(二)教学体系不法律规范、不完整,资料不丰富,结构不严谨,不切合课件主题;(三)在上课期间播放、演示与教学无关的内容;(四)教学理念陈旧,互动性不强,不适应教学实际需要;(五)人机界面过于复杂,操作不方便,有导航或链接错误;(六)课(书)本扫描稿,未采纳图片、动画、声音、视频等相结合的纯文字性课件;第四章 多媒体教学的准入制度第十一条 对所有申请使用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