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基本要求攀枝花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基本要求(一)政治坚定,思想过硬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教育事业,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
在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不得散布有损师德和学校声誉的言论
(二)遵纪守法,依法执教
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教育法》 、《教师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教育法律法规,做学法、守法、用法和维护《宪法》尊严的带头人
杜绝在教育教学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杜绝伤害学生案件的发生
(三)爱岗敬业,教书育人
爱校如家,志存高远,淡泊名利,尽职尽责,甘为人梯,乐于奉献
认真备课、上课、批改作业,耐心解答学生提出的问题,认真履行课后辅导学生的职责
以培育人才,繁荣学术,发展先进文化和推进社会进步为己任,传授知识,传承民族精神,弘扬爱国主长,不随意传唤学生家长取得支持与配合
谦虚谨慎,关心集体,团结互爱,尊重同志,相互学习,相互帮助,维护其他教师在学生中的威信
(七)情操高尚,为人师表
知荣辱,树新风,遵守社会公德,举止文明礼貌,语言规范健康
衣着整洁得体,在校园里不穿拖鞋,不施浓妆,工作日不饮酒,在教室或教学公共区域内不吸烟,在教学过程中不得使用通讯工具
反对封建迷信,拒绝邪教,抵制腐朽文化
(八)廉洁从教,严于律己
作风正派,廉洁奉公,自觉抵制社会不良风气影响,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不以教师特殊身份向学生推销报刊、杂志、复习资料及商品,不准搞有偿家教或从事第二职业,不以任何名义向学生乱收费、乱摊派,不向学生和学生家长索要钱物
攀枝花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十要”“十禁”规定“十要”要热爱教育、热爱学校、热爱学生;要依法执教、文明履职、遵纪守法;要廉洁自律、严于律己、为人师表;要爱岗敬业、乐于奉献、恪尽职守;要关爱学生、言传身教、面向全体;要严谨治学、因材施教、传承文明;要谦虚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