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度文库1 教师资格制度一、 我国教师资格制度的历史发展概况(一)教师资格制度概念我国 1993 年 10 月 31 日颁布的《教师法》,首次以法律形式明确规定 “国家实行教师资格制度”
教师资格制度也称“教师资格证制度” 、“教师证书制度” ,它是指“国家对教师实行的一种特定的职业资格认定制度”
这里所谓“制度”是取其“行动准则”或“办事规程”之意
因而又可将教师资格制度界定为:一个国家对教师资格进行认定时规定的所应遵循的行动准则或办事规程
我国的教师资格制度是国家实行的一种法定的职业许可制度
具体而言,教师资格制度至少包含以下三层含义:第一,教师资格制度是国家实行的一种职业资格制度,不是教育行政部门,也不是地方政府实行的
教师资格是由国家对符合相应教师资格条件并提出申请的人员认定的资格,属于国家资格性质
第二,教师资格制度是法定的教师职业资格制度,必须依法实施
教师资格作为国家法定的职业资格, 对所有的申请人都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认定
教师资格一经取得, 在全国范围内不受地域限制,具有普遍适用的效力
第三,教师资格制度是教师职业许可制度,教师资格是公民获得教师职位、从事教师工作的前提条件
教师资格制度全面实施后,只有依法取得教师资格、持有教师资格证书的人, 才能被教育行政部门依法批准举办的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聘任为教师, 没有相应教师资格的人员不能聘为教师;同时,教师资格只是从事教师工作的必要条件,而不是充分条件, 具备教师资格者只有在被学校依法聘任后, 方能成为教师
学校应根据岗位需要, 从具备教师资格者中择优聘任
(二)教师资格制度的法制规范初步建立阶段(1986 — 1993 年) 百度文库2 1、《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决定》 (1985 年 5 月 27 日)改革开放伊始至20 世纪 80 年代中期 ,我国教育事业与社会其他各项事业一样,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