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预算常识A、淄建发[2024]62 号《关于实施建筑工程优质优价的通知》: 为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鼓舞创建精品工程,提高工程整体质量水平
经讨论,决定对全市建筑工程实行优质优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建筑工程实行优质优价
建设单位对工程项目提出明确创优要求的,在与施工企业签订的施工合同中应明确创建优质工程各方主体的责任、费用来源、执行标准、计算及支付办法等内容
2、实行优质工程等级与工程结算挂钩的办法,对施工企业予以奖励,参照以下标准计取
序号优质工程等级计算基础费率标准1国家级优质工程工程造价3
0%2省部级优质工程2
0%3市级优质工程(优良、柳泉杯)1
5%4市优质结构工程0
7%以上优质工程奖励费用列入建安成本
3、奖励按最高奖项实行一次性奖励,不得重复计奖
4、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对在建工程,建设单位与施工企业可遵照本通知签订补充协议予以约定
B、淄博市关于《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具体操作步骤第一步、首先按淄建发[2024]11 号文关于《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实施专户储存统一管理的通知》规定:1、建设单位在办理施工许可证前,根据经造价管理机构核定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数额足额预存到造价管理机构指定的银行专项账户;2、施工企业根据该项费用支付计划,提出预付申请,经建设单位同意后,报造价管理部门核准,由造价管理部门通知银行支付
安全文明施工设施按标准设置完毕,经造价、安监机构确认后结算清户,结余资金及利息退还建设单位
3、开户银行凭造价管理机构审批件支付该项资金,其它任何批件都不作为支付凭证
第二步、再按淄建造管字[2024]9 号关于印发《淄博市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专户储存统一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规定:一、预存: 建设单位在办理施工许可证前,领取《淄博市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