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安徽财经大学绩效工资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为深化学校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建立与高水平教学讨论型大学相适应的绩效工资分配制度,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财政厅的通知》(皖政办[2024]7 号)和《关于 2024 年度省直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有关问题的通知》(皖人社秘[2024]121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决定在实行岗位津贴制度的基础上,以 2024 年各类教职员工岗位聘任结果为依据,制定并实施本绩效工资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一)指导思想1
服务学校教学科研管理绩效工资分配应充分体现绩效导向和效率优先的原则,有利于提高教学、科研和管理水平,有利于学校改革进展目标的实现,为学校核心竞争力的提升提供强劲动力
共享学校改革进展成果绩效工资分配应充分体现利益分享和兼顾公平的原则,有利于人才的引进和稳定,有利于各类教职工队伍的协调和可持续进展,使教职工的收入待遇水平与学校进展水平和地位相适应
优化各岗位人员之间的收入关系,形成与学校财务收支状况相联系的动态分配机制绩效工资分配应充分适应分类推动事业单位改革的总体要求,有利于在岗位聘任基础上调整理顺分配体系,有利于在不同类型和层级的教职工之间构建和谐的收入分配关系,形成与学校财务收支状况相联系的动态分配机制
在改善民生的基础上促进学校进展,在学校进展的基础上进一步改善民生
(二)总体目标在充分调动教职工岗位履职积极性和制造性的基础上,进一步理顺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收入分配关系,完善绩效考核制度,建立起与岗位设置管理制度相配套的科学法律规范的收入分配管理体系
二、实施范围和时间实施范围:在编在岗教职工
即现职教学科研岗位、管理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的教职员工
对于各单位人事代理人员,学校将根据同岗(工)原则,核定绩效工资
实施时间:本办法从 2024 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