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安琪拉品牌加盟经营合同合同编号:签定地点:福州市鼓楼区本着平等互利的经营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一致,甲方同意授权乙方在合同区域内销售安琪拉服饰的加盟
依据《合同法》的相关条款,特此签订特许加盟合同
第一章 立协议方特许方(下称甲方):福州鼓楼区安琪拉服饰店地 址:福州市鼓楼区吉庇路 61 号综合一层 9 号店面联系方式:13600813989被特许方(下称乙方): (公司及代表人): 地 址: 联系方式: 第二章 基本情况2
甲方所设一套加盟连锁安琪拉品牌运作系统,该系统包括一系列注册商标、专利、符号、图样、设计、装修、运作手册、管理系统等
协议各方紧密合作,遵从甲方为进展上述系统订立的公司运作模式运作手册,严格执行协议各条款,共同努力搞活市场及一区域内推广该品牌系列产品知名度
甲方同意与乙方同意接受特许权基础下签订以下特许经营协议条款
第三章 定义3
[经营商标]:安琪拉3
[知识产权]:包括下列的全部或局部:3
2-1. 甲方拥有注册商标权、使用权;3
甲方拥有注册名称及注意专利权;3
2-3/ 甲方拥有相关安琪拉的文件、设计图的版权
[产 品]:安琪拉牌服饰及其它配套产品
[经 营 权]:甲方拥有安琪拉品牌生产、销售经营权
[设 备]:包括安琪拉品牌 LOGO 形象、展柜、系统软件及配件等
第四章 特许经营授权及经营约定4
[经营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经营地址]: 4
[店面形式及面积]:临街店面 m2(标准店面不得低于 60m2)
[经营商标]:安琪拉4
[保 证 金]:本协议签订之时,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品牌经营保证金
1 合同期满,乙方须提前二个月以书面形式向甲方申请到期解除合同,甲方收到申请核对属实且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