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恩施市新塘乡双河中学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方案根据《恩施市义务教育学校教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意见(试行)》结合学校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本方案在全体老师大会通过后实施
一、教职工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全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全校绩效考核得分总和*教职工个人绩效考核得分
二、绩效考核每学期组织一次
三、学校成立领导小组,负责奖励性绩效工资的考核、分配工作
组 长 谭家胜(校 长) 负责制定方案、组织协调,负责考勤、工作量的量化计分工作
副组长 陈 明 李志权 负责工作过程和工作表现的量化计分工作
组 员 汪胜(政教主任)负责提供师德师风方面的材料
王岩省(教务主任)负责工作业绩中教学质量的计分工作
谭 辉(工会主席) 负责公示监督工作
负责非教学岗的考核量化计分工作
欧明波(教科室主任)负责奖励加分的计分工作,监督、检查所有的计分过程和原始资料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扣发根据恩市教人(2024)21 号文件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考核过程公开透明,所有原始资料接受教职工的监督和质询,考核量化分数揭晓后在本校公示 5 天,考核分值有误的,必须重新计算
领导小组成员提供虚假材料的 、违反相关规定和纪律的,一经查实,由学校上报,追究其行政责任
六、考核内容及量化细则项目分值量化内容得分扣分说明考勤101、 全勤记 10 分
2、 事假扣 0
1/节,扣完为止,不扣负分
3、 公假、特别事假按有关规定执行,不扣分
4、 无故旷课扣 2 分/节,旷会、旷升旗、旷签到扣 0
工作量405、工作量得分=老师实际周工作量÷人均工作量*40(学校人均工作量=学校各个岗位周工作量总和÷教职工总数
教学科目根据系数计算工作量、非教学岗位根据核定的工作量计算)工作过程和工作表现256、 遵守《老师职业道德法律规范》记 5 分,有下列行为的算 0 分:体罚和变相体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