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房地产收购协议书甲方: 地址:法定代表人: 乙方:PK地址:深圳市龙岗区横岗街道深惠路 1030 号 188 工业区负责人: 甲乙双方就甲方收购乙方房地产相关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深圳市城市更新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乙方现合法拥有位于深圳市龙岗区横岗 188 工业区宗地号G08401-0002 占地面积 17415 平方米土地使用权(工业用地)及该地块上的全部建筑物,建筑面积为 27000 平方米左右(含该地块上所有建筑物及附着物,以现状为准,下称乙方房地产)
二、甲乙双方同意甲方以房地产收购方式收购乙方本协议第一条所涉房地产
甲方以现状方式收购乙方房地产,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非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以转让、部分转让、收购、部分收购、参股、赠予、更换、出租、部分出租等对房地产进行任何形式的处置,不得以房地产提供保证抵押或其他形式的担保,不得与除甲方外的第三方签订拆迁补偿协议、收购协议等
三、收购总价款为 4200 万 人民币,含搬迁费、补偿费、安置费、装修补偿费等全部费用
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以改建、扩建、加建、装修等任何形式改变乙方房地产现状的,乙方在此放弃要求甲方任何其他额外补偿,甲方有权取得乙方房地产现状外的附着于建筑物、附着物的全部财产;乙方改变现状的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
四、付款方式:1、从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之日起甲方应于 2024 年 06 月 30 日前一次性向乙方支付总收购款的 20%作为收购定金
2、剩余 80%的收购款在乙方向甲方交付被收购的全部房地产及房地产权属证书后七个工作日内付清
3、收购款付至乙方或乙方指定的合法帐户
五、房地产的交付:1、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后,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乙方可继续使用该收购的房地产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若乙方在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