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岳阳市一人民医院考勤及请假管理制度(试行)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医院考勤和请假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全院职工(在职在编、招聘制及返聘职工)
考勤管理 第三条 医院实行每周五天半工作制
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 4小时,下午 3小时
第四条 各管理科室(班组)应实行排班制度
排班可根据科室特点实行月或周排班
实行二线值班的部门应将排班表提前呈交至主管职能部门,由主管职能部门汇总后交医院办公室,并张贴在医院总值班室
第五条 职工上班或值班应提前 10分钟到岗,做好工作前准备;特殊部门需要更加提前上班的除外
第六条 迟到、早退、中途脱岗 10分钟--30分钟者扣个人月质控分 1 分;30分钟--1小时扣个人月质控分 3分;超过 1小时计旷工半天,扣个人月质控分 5分;超过 4小时计旷工一天,扣个人月质控分 10分,由科室在奖金核算时扣除
医院职能科室对管理部门进行考勤时,发现的迟到、早退、中途脱岗,职能科室只对管理部门进行质控,扣质控分到科室,由科室落实到个人
2 第七条 一月内迟到、早退、中途脱岗三次按旷工一天处理
第八条 年度累计旷工达 3天(含 3天),扣发年终奖 50%;年度累计旷工达 3天以上,扣发年终奖 100%
第九条 对于因无组织纪律擅离岗位的职工按旷工论处,严重旷工累计满一个月或连续旷工 15天者,是在编职工的,医院报上级部门予以除名,是招聘制职工的,医院予以解聘
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旷工论处: 1
无故不参加应到会议的; 2
未履行请假手续的(急诊除外); 3
假期已满而未办理续假手续者; 4
请假未经批准而擅自离院者
第十条 建立销假制度
各类人员请假期满回院必须向人事科销假
第十一条 职工在上班时间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禁止在医院工作区内进行扑克、麻将等娱乐活动,如有违反的,先行下岗一个月,下岗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