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制作合同发包方(甲方):承包方(乙方):为明确甲方、乙方在木制作、木门及木门套项目在施工中的责任,正确行使各自的权利,全面履行义务,确保工程的进度,保证工程的质量,搞好安全文明施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自愿、平等、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经双方协商就室内装饰工程木制作及成品木门套项目采购、制作、安装工程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协议,共同遵守。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工程规模:工程内容:成套木作(详见室内装饰图纸及报价单)工程地点:二、承包范围招标文件采购的内容:室内装饰工程木制作、木门及门套项目。具体包括全部产品的深化设计、生产、加工制作、供应、包装、装卸、运输、工地现场安装、成品保护以及保修、售后服务等全部内容。1、乙方根据本合同向甲方提供的建筑室内工程木作产品,除非有特殊说明,合同中所称装饰室内工程木作产品(以下简称产品)均为图纸及合同中所列产品。2、产品的具体指标发生变更的,甲方应在本合同订单正式生效前(乙方收到货物预付款之前)书面通知乙方,并由双方另行签署书进行确认,该变更确认书构成本合同附件的有效变更,与本合同具备同等的法律效力。同时,甲方应明白订货数量、型号、颜色等一系列技术指标、付款方式等的变更均可能导致合同价格的更改。由于甲方本身原因造成退货,乙方保留不予接受的权利。三、合同工期工期为:年月日----- 年月日。注:1、以上日期包括现场测量、深化设计工期、生产工期、安装工期。四、质量标准及技术要求符合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确保该工程质量目标。部分要求如下:(一)木门 : 1、油漆的环保及表面效果要求a、必须符合 GB-18584-2001《室内装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的各项规定指数。b、油漆调配比例正确、漆膜无流油、粗粒、起泡离层现象。c、按指定颜色调配修色后整批颜色与样板颜色一致。d、成品木门及木门套油漆饰面为开放全亚光漆面、木纹清晰、各部位颜色一致。2、木材及表面木皮要求:a、木材要求:含水量水率8%-12%、木材表面无虫孔、腐烂死节、空心。b、木皮要求:铁刀木饰面厚度为0.6mm,纹理清晰、表面无划伤、变色现象。c、中纤板、多层板均达到A 类板材,环保指标不低于E1 级,符合国家 GB18580-2001《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板材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量》标准和《室内装饰装修材料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和 GB/和 T11718-1999 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