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劳务用工合同合同号:QWL-04甲方:河南省万通路桥建设有限公司宜宾县邱王路项目部乙方: 身份证编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以下条款,敬请双方共同遵守。第 1 条 劳务承包方式在甲方技术指导下,乙方以劳务承包的方式承揽本合同中所指定的分项工程。第 2 条 工作内容2.1 工程名称:宜宾县邱场乡至王场乡通乡公路建设工程2.2 工作范围:20cm 手摆片石底基层及路基片石补强、涵洞工程安装。2.3 以甲方提供的施工图或技术交底图为标准,以乙方实际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的工程数量为结算依据。2.4 当工程发生设计变更时,以甲方的变更通知书和乙方实际完成并经甲方验收合格的数量作为结算依据。第 3 条 劳务工作酬劳3.1 本合同为单价合同,各细目单价详见合同附表 1,本合同单价含人工费、小型机具费、管理费、利润,以及乙方为完成该单价项目而必须做的其它辅助工作的费用。3.2 本合同履行期间单价不作任何调整。第 4 条 劳务工作酬劳結算方式4.1 劳务酬劳实行按月验工计价,竣工结算的方式。4.2 验工计价结算程序:每月 28 日,乙方上报已完工程数量表,经甲方现场主管工程师签字确认后,由甲方总工程师核定工程数量并签字确认,计经部根据签字确认的已完工程量表和本合同单价计算本月计价金额,经乙方签字确认后上报甲方项目经理签认。除甲方项目经理外,其他人员的任何签证均不能作为计价和结算的依据。4.3 每月在扣除乙方的材料款和罚款以及其他扣款后,余款甲方当月一次支付给乙方。工程完工后经甲方报送上级业主管理部门交验合格后余款在此 15 日内全部- 1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付清。4.4 如产生合同外的计时工按 50 元/个工。第 5 条 工作期限5.1 本工程自 2010 年 3 月 6 日开工,至 2010 年 5 月 1 日完工,并满足甲方提出的施工和进度要求。5.2 甲方根据业主的进度要求,对乙方下达当月的施工计划,乙方必须保质保量完成,甲方在下达当月计划时附奖罚措施,并在次月兑现奖罚。第六条 工作要求6.1 甲方负责本工程的测量、试验检测及有关技术指导工作。乙方无条件配合甲方现场的测量、试件制作、报检资料的编制工作。6.2 工程质量要求6.2.1 乙方应严格按甲方提供的技术交底书、作业指导书、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以及国家现行施工法律规范和工程质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