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施工安全协议书(路基、桥涵工程)协议单位:甲方:洛阳铁路分局洛阳工务段乙方:中铁七局首阳山项目部为确保施工期间行车安全及人身安全和施工的正常进行,明确甲乙双方各自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人员对乙方施施工场地段进行调查和共同协商,签定施工安全协议如下:一、 施工内容:陇海 K666+022~K666+770 区段;陇海线上行 K665+538.69 1-7 米箱桥接长;陇海上行 K666+686 1-3.4 米梁桥接长;陇海线上行K666+863.5 1-7 米箱桥接长;陇海线上行 K666+888.6 1-2.0 米梁桥接长;站前路基土石方、桥涵接长、路基附属工程。施施工场地段及影响范围:K664+922~K666+990一、 施工期限:2024 年 12 月 14 日~2024 年 6 月二、 安全防范内容:防止一切行车事故,确保既有线在改造过程中的行车安全、人身安全和施工的正常进行。三、 双方责任与义务:1、乙方必须严格根据设计图纸和批准的施工范围进行施工,并将相关设计施工图纸、施工前编制的施工安全保证措施,报甲方一份。2、施工中,凡影响既有线行车设备正常使用的施工,要提前3 天通知甲方。3、必须加强对营业线施工的组织领导,按有关规定确定相应级别的领导、干部到现场指挥。乙方要严格根据铁道部《加强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措施》和郑州铁路局实施细则组织施工。施工期间乙方负责施施工场地段(包括影响范围内)因乙方施工造成的行车和设备安全。必须须备足钢轨、草袋对既有桥涵进行钢轨桩或草袋堆码防护。4、乙方在施工中如造成既有线行车设备损伤的,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及时进行抢修和维护,造成损失的要按规定和责任划分进行赔偿。若乙方请求甲方帮助时,甲方应积极予以支持、配合,确保行车安全。5、配合费用:根据郑州铁路局《关于公布(运营单位配合既有线施工费用暂行标准)的通知》 (郑铁办[1999]98 号)执行。四、 本协议一式 6 份,双方各执 1 份,分别报上级主管部门核备 2 份,转施工项目部及施工所在地甲方车间各 1 份。工程项目部及施工所在地甲方车间各一份。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作为本协议附件一并执行。五、 附安全保证措施一份。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甲方联系人: 乙方联系人: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年 月 日 年 月 日 1Z101000 工程经济1Z101010 资金时间价值的计算及应用 P111.利息的计算 P112. 资金等值计算及应用 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