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2011 年 1 月 1 日起,企业持《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简称 ECFA)项下的优惠原产地证书,出口到台湾的货物将获得关税减免的优惠
《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是台湾与大陆自 2024 年年中开始,经过多次商谈达成的一项重要协议,已于 2010 年 9 月 12 日生效,其中早期收获清单将于 2011年 1 月 1 日起付诸实施,届时列入清单的约 800 项产品将逐步降关税,三年内全部降为零,包括大陆对台湾开放的产品 500 多项,台湾批准大陆的产品 5 大类 267 项,含石化类、机械类、纺织类、运输类等产品
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英文为 Economic Cooperation Framework Agreement,简称 ECFA;台湾方面的繁体版本称为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架构协议),原称为两岸综合性经济合作协定或称两岸综合经济合作协定(英文简称 CECA,即 Comprehensive Economic Cooperation Agreement)
2010 年 1 月 26 日,ECFA 第一次两会专家工作商谈在北京进行
2010 年 6 月 29 日,两岸两会领导人签订合作协议
2010 年 8 月 17 日,台湾立法机构通过《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 《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原产地证书办理须知一、《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原产地证书概述(一)签证地区 台湾 咨询办理 0755 2517 5858 QQ469 349848 136-2236-3672(二)证书名称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原产地证书(三)签证产品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原产地证书》的签发,限于已公布的《货物贸易早期收获产品清单及降税安排》项下给予关税优惠的 267 种产品,这些产品必须符合《适用于货物贸易早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