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附件: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明确安全生产责任,预防安全生产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电力监管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电力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拆除等有关活动,以及实施对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本办法所称电力建设工程,包括火电、水电、核电( 除核岛外),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海洋能等发电工程,电网建设工程及其它与电力生产有关的建设工程。 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管理的水电建设工程,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和落实电力建设工程参建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企业负责、政府监管、行业自律、职工参加和社会监督的管理机制。第四条 电力建设工程参建单位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标准,建立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和监督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第五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电力建设工程参建单位提出不符合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的要求,不得降低工程安全标准。第六条 鼓舞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讨论和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鼓舞采纳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管理方法,推动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科学管理,提高电力建设工程安全水平。第二章 电力建设单位安全责任第七条 电力建设单位对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负全面管理责任。(一)履行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组织、协调、监督职责,健全安全生产组织体系和工作机制,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二)积极推动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强化电力建设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工程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三)建立、健全安全监督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消除安全隐患。(四)及时讨论解决建设项目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加强全过程安全生产管理。第八条 电力建设工程实行工程总承包的,建设单位应当监督工程总承包单位履行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责任。总承包单位应当根据合同约定履行建设单位对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责任。第九条 电力建设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