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第八部分 新单回执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我公司个险、团险和银邮渠道保险保单回执的管理,提高客户服务质量,控制经营风险,特制定此制度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负责向客户递送公司新契约保单的业务人员或客户经理,以及参加保单回执签收回销过程的公司内勤
第三条保单回执为客户收到保单后,确认收到保单并需投保人亲自签名(投保单位签章)的附在保单合同中的单证
第四条十日犹豫期是从投保人签署回执日或邮寄保单的邮戳寄达日起开始,并在保单中已注明
第二章 新单回执管理细则第五条签单业务人员为投保人的自保件,业务人员应在领取保单时即签收保单回执,交所在地客户服务部受理人员录入回销
第六条个险业务(一) 业务人员应在签收到保单后的 3 个工作日内,将保单送达客户
(二) 业务人员在客户接受保单后,应提请投保人亲笔签署回执
(三) 业务人员应在收到客户签署的回执后 2 个工作日内,将回执交回公司客户服务部受理人员,进行录入回销
(四) 对于投保人短期出差或因其他特别情况临时不能亲自签署回执,客户如能出具有投保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则可以委托家人(指其父母、配偶、子女,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带为签收,业务人员将签署好的回执及委托书原件交回公司客户服务部录入回销
(五) 如投保人出差或因其他特别情况临时不能亲自签署回执,也没有事先备有委托书,或委托书的办理尚需时日,从而造成回执不能及时交回公司的情况,业务人员应及时将书面说明(见附件 1)交回客户服务部门,由电话回访人员进行确认并督促跟踪结果
第七条团险业务(一) 直销业务1
业务人员应在签收到保单后的 3 个工作日内,将保单送达投保单位
业务人员在投保单位接收保单后,应提请投保单位经办人签收并加盖公章
业务人员应在收到投保单位签章的回执后 2 个工作日内,将回执交回公司客户服务人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员进行录入回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