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营销推广服务合同委托方(甲方):法定代表人:联系人:电话:受托方(乙方):法定代表人:联系人:电话:鉴于:1. 甲方系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已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正式挂牌。截至本合同签订之日,甲方的股本为人民币 万元。2.甲方作为一家新三板公司,后期有品牌推广及互联网营销的需求,甲方特聘请乙方作为甲方品牌推广及互联网营销的营销顾问。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第一条 服务内容1.1 乙方利用自己的互联网资源为甲方提供互联网服务,帮助甲方进行品牌推广及互联网营销,扩大甲方的知名度,为甲方吸引投资者,其服务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为甲方策划各种路演活动,为甲方各教学网点进行教学活动的网络直播,为甲方的课程体系进行网络宣传推广,为甲方各教学网点进行互联网营销推广等。第二条 服务期限2.1 本合同的有效期为 年,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2.2 期限届满,双方应另行签署新的协议;若双方未签署新的协议,而以实际行动继续合作的,视为双方同意合同期限顺延,直至根据本合同约定终止或解除时为止。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第三条 服务费用 3.1 甲方根据乙方营销推广的客户购买的定增股数,每股支付乙方 2.5 元的顾问费用。 3.2 乙方服务完成的标志:客户与甲方签署定增协议且打款、甲方发布定增公告表示服务完成。3.3 甲方应在乙方服务完成后 个工作日内支付服务费用。3.4 乙方提供的账户信息如下:单位名称:开户行:账号: 第四条 双方的声明与保证 4.1 甲方的声明与保证4.1.1 甲方为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能以自己的名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甲方不存在现实或潜在的终止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情况。4.1.2 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不会违反在本合同签署之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其他相关法律规范性文件规定、法院发出的生效判决或裁定、政府机构发出的命令;不会违反甲方公司章程以及作为缔约一方对其有约束力的其他合同、协议、承诺或有关安排。4.1.3 甲方签署并履行本合同是其真实的意思表示。甲方在签署本合同之前已仔细批阅并充分理解本合同的各项条款,不会以本合同显失公平、存在重大误解等理由要求撤销、终止、解除、变更本合同的全部或部分条款,或主张本合同的全部或部分条款无效。4.1.4 在为本合同的签署所进行的谈判和协商的过程中,甲方向乙方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