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视频点播权节目购销合同书甲方: 签约联系人:地址:乙方: 签约联系人:地址: 邮编: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共同进展,优势互补的原则,就甲方拥有节目的相关版权向乙方出售事宜,经协商,达成如下合约
第一条 (节目名称、长度)电影,以下均称节目:中文片名:《 》 英文名: 《 》 时长: 分钟 第二条(版权与授权)A. 所授权利:视频点播权(非独家)
B. 授权范围:仅限于在乙方自身经营的媒体范围内提供视频点播服务,并且限于中国境内(香港、澳门、台湾除外)
C. 授权期限:自甲方提供节目材料起 年
第三条(版权费及存入帐户)A
电影:《 》 单价: 元人民币
节目的版权费共为 元
(即大写金额: )
节目磁带费共为 元
(即大写金额: )
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D
合同总金额为 元
(即大写金额: )
存入户口: 帐户名称: F
乙方在使用支票付版权费时,心须在支票上注明付款抬头为甲方的公司名称,否则因空白抬头而发生款项遗失现象,则甲方可以认定乙方未履行付款义务,乙方仍将承担付款责任
第四条(版权费、磁带费支付日程)定金(总合同金额的 40%, 元,即 )乙方必须在甲乙双方签约之日起7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定金;余款(总合同金额的 60%, 元,即 )乙方必须在收到节目材料 7 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余款
在乙方支付完全部节目款之前,甲方仍保留本合同中所涉及节目之版权,乙方无权进行点播、播映业务
第五条 (节目材料)本交易提供的材料的要求为:
甲方向乙方交付的节目材料(母带)必须符合广电部正常的制作播出要求
若乙方收到甲方节目磁带不符合以上的质量要求,应该在收到磁带的两周内向甲方提出,并提供收到节目的技术审查反馈表
甲方对不符合广电部播出标准的磁带必须进行替换
若乙方在两周之内没有提出异议,甲方可以认定节目磁带已通过乙方技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