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DDDDDDDDD6.1 钢丝绳6.1.1 钢丝绳应符合 JB/T9008.1-2014 的规定,并具有合格证明,其报废、更新标准应符合 GB6067《起重机械安全规程》的规定。6.1.2 更换钢丝绳时,在保证与原设计有相等的总破断拉力的前提下,直径的允许偏差为:直径小于 20mm 时,土 1mm;直径大于 20mm,土1.5 m。6.1.3 当吊钩处于工作位置最低点时,钢丝绳在卷筒上除缠绕固定绳尾的圈数外,还必须有不少于 2 圈的缠绕量。6.1.4 钢丝绳润滑前必须用钢丝刷清除绳上污物,润滑时要将润滑油加热到 80°C 以上,以使润滑油浸入钢丝绳内部。6.1.5 缠绕或更换钢丝绳时,不能打结。6.2 吊钩6.2.1 吊钩的钩子应能在水平面内 360°和垂直方向大于 180°的范围内灵活转动。6.2.2 吊钩表面应光滑,不准有剥落、锐角、毛刺、裂纹、折皱及刀痕等缺陷。6.2.3 吊钩螺纹应光滑无毛刺、不允许有损伤、断裂和凹痕。6.2.4 吊钩及其其附属零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予报废:1)裂纹;2)危险断面磨损达原尺寸的 10%;3)开口度比原尺寸增加 15%;4)扭转变形超过 10°;5)危险断面或吊钩颈部产生塑性变形;6)螺母及吊钩横梁出现任何裂纹和变形。6.2.5 不允许焊补或修补吊钩上的缺陷。6.3 滑轮6.3.1 滑轮绳槽的表面粗糙度为 3.2,不得有损伤的缺陷。6.3.2 绳槽径向圆跳动为 0.3mm,绳槽中分面位置度为 1mm。6.3.3 当滑轮绳槽面上有砂眼而其面积不大于 2m2、深度不大于壁厚的 25%、数量不超过 2 个时,可补焊。6.3.4 当滑轮轴孔支承面上有砂眼,而其面积不超过全部支承面的 10%、深度不超过轮毂的 25%时,可补焊。6.3.5 滑轮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予报废:1)裂纹;2)绳槽不均匀磨损达 3m;3)绳槽壁厚磨损达原壁厚的 20%;4)因磨损使绳槽底部直径减少量达到钢丝绳直径的 50%;5)其他损害钢丝绳的缺陷。6.4卷筒6.4.1 卷筒有单个气孔或砂眼,其直径不超过 8m、深度不超过 4m、每 100m 长度内不多于 1 处,在卷筒全部加工面上不多于 5 处时,可不补焊,继续使用。6.4.2 卷筒绳槽加工后,各处壁厚差不得大于 4m,必要时可在同一截面处钻直径为 4 血的四个互成 90°的孔,进行检查。6.4.3 长度不超过 1m 的卷筒,两端中心线的同轴度为 0.15 伽;长度大于 1m 的卷筒,其两端中心线的同轴度为 0.2mm。6.4.4 卷筒绳槽的槽脊,不允许有长度超过螺纹一周长的 2%;深度大于 2m 的缺陷。6.4.5 卷筒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应予报废:1)裂纹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