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机械委托检验协议书 编号:委托单位填写设备名称□塔机 □施工升降机 □物料提升机 报检设备表设 备 型 号数量委托单位1工程名称2工程地址3联 系 人4联系电话相关约定1 检测依据:通用:《建筑施工升降设备设施检验标准》JGJ305-2024 《济南市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塔式起重机《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2024) 《塔式起重机》(GB/T5031-2024)《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 JGJ196-2024施工升降机《施工升降机》(GB/T10054-2024) 《施工升降机安全规程》(GB10055-2024)《吊笼有垂直导向的人货两用的施工升降机》(GB26557-2024)《建筑施工升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215-2024)物料提升机《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法律规范》JGJ88-20242.检测项目:依据《起重机械检测报告》中设置的项目。委托单位有特别要求时在其他约定中注明。3.检测机构应在检测条件满足要求后 2 个工作日内对起重机械进行检测。现场检测人员应不少于 2 人4.为配合检测机构检测工作,委托单位应提前做好准备工作:(1)准备好技术资料,包括:合同、产品设计文件、合格证、安装及其使用维护说明、型式试验合格证明、 施工作业(工艺)文件以及基础验收证明等资料;(2)现场准备:在检测时委托单位应提供必要的现场条件和人员协助、安全环境条件等;(3)项目经理和监理负责人应到场核实人员、监督检测过程、并签署检测意见通知书。如出现大风、雨雪等影响检验人员安全或不具备安全检验条件的情况时,应停止检验工作。5.检测机构和检测人员应按检验标准负责对委托单位的起重机械进行检验,检验应确保客观、公正、准确,并对相应检测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检测结论的正确性负责。6.检测人员在检测工作结束后,应现场出具《起重机械检测意见通知书》,给出现场检测结论,并对不合格的项目提出整改意见。检测意见通知书应由使用单位负责人签字确认。委托单位需要复检的应在完成整改后,持《整改报告书》和《起重机械检测意见通知书》到检验机构申报复检。7.检测工作完成后,检测机构应在 5 个工作日内出具起重机械检测报告。检验报告一式三份,委托单位和检验单位及政府监督部门各执一份,检测报告和原始记录应至少保存至起重机械拆卸完毕后不少于2年。8.检测完成后,检测机构每 3 个月应对所检的起重机械至少跟踪检查一次,出具是否继续使用意见书,直至起重机械拆除,并对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