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舜风煤业车辆使用管理制度为了统一管理公司的所有车辆,有效使用各种车辆,确保行车安全,提高办事效率,减少经费支出,特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所指公司车辆是指公司的专车、及公务用车
专车系指公司为需要的部门或公司领导特配车辆
公务用车系指除上述专车以外由公司报销费用的私人车辆
前述车辆全部纳入公司管理范围,由“总经办”统一负责管理
一、 车辆管理1、为车辆配备的专职司机、或者未配专职司机但已纳入公司管理范围车辆的实际所有人作为车辆的“负责人”,必须接受本制度的管理并执行
2、每辆车设置《车辆使用记录表》(附件 1),驾驶人使用前应核对车辆里程表与《车辆使用记录表》与前一次用车记录是否相符,使用后应记载行驶里程、时间、地点、用途、费用明细等,对发生的票据编号整理,以备报销时核对
3、车辆每日使用完毕和节假日应停放在公司指定场所,并将车门锁好
未配司机也未设专人负责的车辆在停放后必须将钥匙交回“总经办”保管
4、总经办人员每月不定期抽查,如发现记载不清、不全或者未记载的情况,应通报该车负责人并对相关责任人提出批判,不听劝告、屡教屡犯者应给与处分,并停止其使用资格
二、车辆使用㈠、车辆使用范围1、公司职工在本地或短途外出办事、联系业务、或人员接送
2、公司有宾客来访或办事接送
3、专车专用
㈡、车辆使用报备 1、在车辆未配置专职司机时,车辆由负责人兼职司机,车辆驾驶人员必须持有驾照,熟悉并严格遵守交通法规
2、车辆使用实行报备制度,用车人出车前需填报《出车报备单》,并由部门主管签字认可,报总经办核实后方可驾车出行
如遇紧急情况可口头报备后出车,但必须在返回公司 24 小时内补填《出车报备单》,办理报备手续
下载后可任意编辑3、用车完毕,驾驶人根据实际情况填写随车携带的《车辆使用记录表》,并签字确认
如因特别原因《车辆使用记录表》内容与报备的《出车报备单》内容不符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