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 国 能 源 建 设 集 团 湖 南 省 火 电 建 设 公 司 标 准隐 蔽 工 程 验 收 管 理 规 定Q/501-217.02.013-20241 目的和范围1 范 围1.1 为加强工程质量检查、验收,保证隐蔽工程的质量问题消除在其隐蔽之前,有效地控制现场施工质量,满足工程质量检验的规定要求,特制定本标准。1.2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工程建设过程的所有隐蔽工程质量检查验收。2 引用标准及相关文件 《工程质量验收管理标准》《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价规程》(各专业篇)3 术 语3.1 隐蔽工程:隐蔽工程是指那些在上一道工序结束,下一道工序施工后会被其所掩盖,一般情况下无法再现的项目,对其验收是属工序中间环节验收;例如:地基验槽、钢筋工程、地下砼结构工程、地下防水、防腐工程,以及设备封闭前的内部质量验收等。3.2 施工单位: 在本制度中是指负责项目施工的公司内部专业公司或分承包方。4 管理职责4.1 项目质管部负责对隐蔽工程的质量检验并进行归口管理;负责联系监理、建设单位、设计院等参加隐蔽工程的检验和见证。4.2 项目工程部参加对隐蔽工程的质量检验。4.3 施工单位应执行本制度,及时提出隐蔽工程的质量检验申请,并认真执行有关验收法律规范。5 管理内容与要求5.1 隐蔽工程验收依据5.1.1 工程项目应依据经监理、业主会签审定的《质量验评计划》《质量验收计划》及相关规程法律规范、标准的要求进行隐蔽工程验收和签证。5.2 隐蔽工程验收需提供的资料5.2.1 重要建筑及安装项目作业指导书( 或技术措施) ;5.2.2 隐蔽项目施工程序及必要的施工记录;5.2.3 按《利用数码照片加强施工过程质量控制管理办法》提供隐蔽工程施工过程及隐蔽见证数码照片, 5.2.4 与隐蔽工作有关的设备消缺、设计变更、不合格项处理及标准变更的签证记录;5.2.5 经过复核的隐蔽部件材质检验报告;5.2.6 经过复核隐蔽项目施工自检原始记录;5.2.7 隐蔽工程报告(含施工作业质量与标准的差异,遗留问题的处理意见)。5.3 隐蔽工程验收内容及要求隐蔽工程验收项目,土建工程以《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定规程》(第1 部分:土建工程)》规定为准;安装工程参见专业验收技术法律规范和验评规程,并以在项目《施工组织总设计》中予以规定。具体要求如下:5.3.1 地基基槽验收地基验槽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其验收时设计专业人员必须参加。验收时施工单位(部门)必须把基底土质及各部位实际标高、槽宽、放坡等主要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