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分:山东移动光缆线路代维管理办法 第一章 线路代维的管理内容 第一条 负责对代维公司的管理及考评工作
第二条 负责光缆线路及附属设施的日常维护和作业计划执行的监督、管理
第三条 根据代维合同,对代维部分发生的故障及其处理进行监督、管理
第四条 审批代维部分整改方案
第五条 负责产权方安排的网络调整、迁改和优化工作
第六条 负责代维部分运行分析和质量控制
第二章 线路代维管理的相关职责 线路的代维管理采取集中统一领导、分级负责管理的原则,即在省公司的统一领导下,由各分公司对代维公司的工作进行具体操作、监督和考核
第一条 省公司 1
负责全省光缆线路的代维管理工作,组织制定光缆线路代维实施细则
负责全省光缆线路代维公司的确定,组织对代维人员现场操作和理论知识的考核及资质认证工作
负责审批各分公司的线路代维公司及相应的费用标准
对各市分公司的线路代维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和考核
负责进行一、二级干线光缆线路的代维委托工作,做好一、二级干线光缆线路代维总的协调、管理、检查、督促工作
第二条 市公司 1
负责进行属地范围内光缆线路的代维管理工作
负责属地范围内选择代维公司(暂定)、制定费用标准并上报,经审批后签订代维合同
负责根据管理办法制定属地范围内光缆线路代维的考核办法
对代维公司的具体维护工作进行检查、督促、考核
协助省公司做好代维公司具体维护人员的专业技能考核工作
第三条 代维公司 1
负责合同范围内代维工作的具体实施工作
严格按 照 线路代维管理办法实施具体的维护工作
做好护线宣 传 、对外 协调联 系 和施工配 合工作,确保 线路设备 的安全
不 断 提 高 维护人员的专业技能水 平 ,参 加 移 动 公司组织的培 训 和考核
严格遵 守 移 动 公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