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合体的尺寸标注 视图只能表示组合体的形状,而组合体上各形体的真实大小及准确的相对位置,则要靠尺寸来确定。 一、尺寸标注的基本要求 1.正确 即所注尺寸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机械制图》中有关尺寸注法的规定。 2.完整 即所注尺寸必须把物体各部分的大小及相对位置完全确定下来,不能多余,但也不能遗漏。 3.清晰 是指尺寸布局要清晰恰当,既要方便于看图,又要使图面清楚。 二、尺寸的种类 1.定形尺寸 确定组合体中各个形体的形状及大小的尺寸称为定形尺寸。下面是常见基本形体的定形尺寸数量及标注方法。 2.定位尺寸与尺寸基准 确定组合体中各形体之间的相对位置的尺寸称为定位尺寸。 尺寸标注的起点称为尺寸基准。各形体的定位尺寸一般都应从相应方向的尺寸基准处开始标注。通常以物体上的对称中心线、轴线、较大的平面或较长的轮廓线作为尺寸基准。 3.总体尺寸 为了解组合体所占空间大小,一般需要标注组合体的外形尺寸,即总长、总宽和总高,称为总体尺寸。有时,各形体的尺寸就反映了组合体的总体尺寸,不必另外标注。否则,就需要对已标注的形体尺寸进行适当的调整,以免出现多余尺寸。 下表列出了零件上几种常见底板的尺寸注法,因为每块板在左(或右)方向都有回转面,所以各个板的总长尺寸都不必标注。 当组合体的端部不是平面,而是回转体时,该方向上一般不直接标注总体尺寸,而是标注确定回转面轴线位置的定位尺寸和回转面的定形尺寸,如图。 三、清晰标注尺寸的原则及方法 1.每一形体的尺寸,应尽可能集中标注在反映该形体特征最明显的视图上。 2.尺寸应尽量标注在视图外部。 3.同一方向上连续的几个尺寸尽量布置在一条线上。 4.同轴回转体的直径φ尽量注在非圆视图中(底板上的圆孔除外),而圆弧的半径R一定要标注在投影为圆的视图上。 5.应尽量避免尺寸线与尺寸线或尺寸界线相交,同一方向的尺寸应按大小顺序,小尺寸在内,大尺寸在外。 (注:以上 a 为清晰,b 为不清晰) 6.当组合体表面有交线时,不要直接标注交线的大小尺寸,而应标注产生交线的形体或截面的定形及定位尺寸。 在实际标注尺寸时,会出现不能同时兼顾上述各点的情况,此时,就要在保证尺寸完整、清晰的前提下,统筹安排,合理布置。 四、标注组合体尺寸的步骤与方法 标注尺寸时,首先要对组合体进行形体分析,选定三个方向的尺寸基准,逐个标注出各形体的定形、定位尺寸,然后调整总体尺寸,最终进行检查。 下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