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的典型编排要求表 1 标准中要素的典型编排要素类型要素的编排允许的表述形式资料性概述要素封面文字目次文字前言条文注脚注引言条文图表注脚注标准性一般要素标准名称文字范围条文图表注脚注标准性引用文件文件清单〔标准性引用〕 注 脚注标准性技术要素术语和定义条文图表注脚注要求标准性附录资料性补充要素资料性附录条文图表注脚注参考文献文件清单〔资料性引用〕脚注索引文字注:表中各类要素的前后顺序即其在标准中所呈现的具体位置
黑体表示“必备的〞;正体表示“标准性的〞;斜体表示“资料性的〞
表 2 标准中的层次及其编号层次编号例如局部XXXXXX
1* 早5条5
1〔最多可分五和层次的条,如 5
2〕段[无编号]列项列项符号“字母编号 a〕、b〕" ; “数字编号 1〕、2〕";及“一一〞或“〞・附录用 A、B、C
编号〔条文的编号加注附录的编号,如 A
〕〔图和表的编号用图 A
2 或表 A
2 表示〕如附录 B〔条文的编号用 B
〕〔图和表的编号用图 B
1、图民 2 或表 8
2 表示〕表 3 标准中章条段项的编排层次要求与说明字体与格式* 早1、章是标准内容划分的根本单位
2、每一章均应有章标题,并置于编号之后
五号黑体,三行居中条1、条是章的细分,最多可分到五个层次
2、一个层次中有两个及以上的条时才能设条
〔例如第 10 章中,如果没有 10
2,就不应设 10
1〕3、要防止对无标题条再分条
〔例如 10
1 是条文,那么不应再细分 10
1,应用段或列项〕4、某一章或条中,有无标题应统一
〔例如:10
1 有标题,那么 10
3 等也应有标题〕5、可将无标题首句的关键术语或短语标为黑体
条标题:五号黑体,二行居中 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