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峰中学学校工作章程第一条
为了发扬民主,建立和健全学校的内部管理机制,提高学校的现代化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以及临汾市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教育教学实际和管理要求,制定本章程
校委会的性质和职能:学校设立由校长主持和领导下的校委会
校委会是学校的审议机构, 主要是在校长主持下对校长提出的重大决策进行审议,并制定实施方案,供校长在决策时参考,并对校长的日常工作提供有力的帮助
校委会的宗旨:提高学校领导机构的科学决策能力,发扬民主和集体智慧,建立科学决策的保证机制和民主监督机制
校委会的主要职责:根据党和国家的方针、 政策,本着民主协商的精神审议校长提出的关系学校全局的决策,如办学方针、事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经费预算与决算报告、 重大改革方案等
校委会的几名成员与校长的意见不一致时,除紧急情况外,校长一般应暂缓作出决定或报告董事长
校委会成员可受校长委托,代表学校参加校内外活动
1、校委会原则是民主集中制,采用举手表决,少数服从多数
2、宣传和遵守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以及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的规章制度
3、审议学校的办学宗旨,办学方针,学校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招生计划等
4、讨论学校设施建设、师资队伍建设等问题,并向校长提出建议
5、审定学校重大改革与发展方案、管理机构设置、重要规章制度的制订、修改和废除
6、审议学校财务预算和决算方案
7、监督学校各级领导并定期评议
8、向教职工宣传和解释学校的决议
9、深入年级组,听取教职工呼声和对重大决策的意见,及时反馈给学校
10 、审议学校其他重大事项
第五条 校委会的组成1、 校委会主要由学校的校长、副校长、办公室主任、教务主任、政教主任、后勤主任、团委书记组成
2、 校长为校委会主任委员
校委会可设若干副主任委员,协助主任委员工作
3、校委会中应具有一定影响的教师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