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工程的指导意见》和《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工程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国农办[2024]163 号、2024 年 7 月 29 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务)厅(局)、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局),农业部农业综合开发办事机构: 现将《关于开展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工程的指导意见》和《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工程建设标准(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在执行中有何建议和意见,请及时向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反馈。 附件 1:关于开展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工程的指导意见 附件 2: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工程建设标准(试行) 附件 1: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关于开展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工程的指导意见 农业综合开发是我国农业农村经济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财政支农的重要手段。为深化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推动农村改革进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 2024 年促进农业稳定进展农民持续增收的若干意见》有关精神,根据 2024 年全国农业综合开发工作会议关于农业综合开发“切实做到‘两个聚焦’”的重要部署,进一步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步伐,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以下简称“国家农发办”)经讨论决定,从 2024 年开始组织实施“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工程”(以下简称“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工程”)。为进一步法律规范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工程工作,国家农发办制定了本指导意见。 一、重要意义 积极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工程工作,是稳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保障国家粮食长久安全的物质基础,是打造粮食核心产区、进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现实要求,是公共财政支持“三农”工作的重要战略举措,是进一步提升农业综合开发水平和创新开发体制机制的客观需要,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地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方各级农发办事机构要切实统一思想,转变观念,抓住机遇,真抓实干,切实抓好高标准农田建设示范工程工作。 二、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化贯彻落实科学进展观,根据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着力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稳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因地制宜地实行综合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