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化养护三等级标准 一、道路绿化养护管理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城市行道树、分车带、花带、花坛(台)、中心绿岛和沿街绿地的绿化养护
(一)街道绿化养护管理质量标准 一级 1 、树木生长旺盛、健壮,根据植物生长习性,合理修剪整形,保持树形整齐美观,骨架均匀,树干基本挺直
2 、树穴、花池、绿化带及沿街绿地平面低于沿围平面距离 5 —1 0 厘米,无杂草、无污物杂物,无积水,清洁卫生
3 、行道树缺株在 1 %以下,无死树、枯枝
4 、树木基本无病虫危害症状,病虫危害程度控制在 5 %以下,无药害
5 、无人为损害,无乱贴乱画乱钉乱挂乱堆乱放的现象
6 、种植 5 年内新补植行道树同原有的树种,规格保持一致,有保护措施
7 、新植、补植行道树成活率达 9 8 %以上 , 保存率达 9 5 %以上
8 、绿篱生长旺盛,修剪整齐、合理,无死株、断档,无病虫害症状
9 、草坪生长旺盛、保持青绿、平整、无杂草
高度控制在 1 0 厘米左右,无裸露地面,无成片枯黄
枯黄率控制在 1 %以内
1 0 、花坛、花带、花台植物生长健壮,花大艳丽,整齐有序,定植花木花期一致,开花整齐、均匀,换花花坛(台)及时换花,整体观赏效果好
二级 1 、树木生长旺盛,根据植物生长习性,修剪基本合理,树形整齐美观,骨架基本均匀,树干基本挺直
2 、树穴、花池、绿带以及沿街绿地平面低于沿围平面距离 5 厘米左右,基本无杂草、无污物杂物,无积水,基本清洁
3 、行道树缺株在 2 %以下,无死树、无明显枯枝
4 、树木基本无明显病虫危害症状,病虫危害程度控制在 1 0 %以下,无药害
5 、无明显人为损害,无乱贴乱画,无悬挂物,无以树当架晾晒衣物,无在树池中堆放杂物等现象
6 、新补植行道树同原树种基本保持一致,有保护措施
7 、新植、补植行道树成活率达 9 5 %以上 , 保存率达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