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讲:平巷运输 一、基础规定: 1、 运输巷道两侧(包括管、线、电缆)与运输设备最突出部分之间的距离,应符合下列要求: (1)、生产矿井新掘运输巷道的一侧,从巷道道渣面起 1
6m的高度内,必须留有宽 0
8m(综合机械化采煤矿井为 1m)以上的人行道,管道吊挂高度不得低于 1
8m;巷道另一侧的宽度不得小于 0
3m(综合机械化采煤矿井为0
巷道内移动变电站或平板车上综采设备的最突出部分,与行帮支护的距离不得小于 0
(2)、生产矿井已有巷道人行道的宽度不符合上述要求时,必须在巷道的一侧设置躲避硐,2个躲避硐之间的距离不得超过 40m
躲避硐宽度不得小于 1
2m,深度不得小于 0
7m,高度不得小于 1
8m,躲避硐内严禁堆积物料
(3)、在人车停车地点的巷道上下人侧,从巷道道碴面起 1
6m的高度内,必须留有宽 1m以上的人行道,管道吊挂高度不得低于 1
2、在双轨运输巷中: 两列列车最突出部分之间的距离,对开时不得小于 0
2m,采区装载点不得小于 0
7m,矿车摘挂钩地点不得小于 1m
3、轨道使用及铺设轨道的要求 (1)新建或改扩建的矿井中,对运行 7t及其以上机车或 3t及其以上矿车的轨道,应采用不低于 30kg/m的钢轨
(2)轨道铺设要求: A、扣件必须齐全、牢固并与轨型相符
轨道接头的间隙不得大于 5mm,高低和左右错差不得大于2mm
B、直线段 2条钢轨顶面的高低差,以及曲线段外轨按设计加高后与内轨顶面的高低偏差,都不得大于5mm
C、直线段和加宽后的曲线段轨距上偏差为+5mm,下偏差为-2mm
D、在曲线段内应设置轨距拉杆
E、轨枕的规格及数量应符合标准要求,间距偏差不得超过 50mm
道碴的粒度及铺设厚度应符合标准要求,轨枕下应捣实
对道床应经常清理,应无杂物、无浮煤、无积水
F、同一线路必须使用同一型号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