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要求将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 包括负责人、管理人员、培训教师在内的所有工作人员以及物业人员,以下简称员工) 与培训对象 ( 以下简称学员) 的生命平安和身心健康放在首位,严格执行国家、 省、市和当地疫情防控工作各项指令和部署要求,落实复工复课前后的疫情防控工作,做到思想不松、要求不降,扎实做好校外培训机构疫情防控和有序复工复课,确保平稳过渡,逐步恢复正常培训秩序
二、全面细致做好复工复课准备工作1
全员摸底调查
根据省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返岗返学人员健康监测防控指导意见( 省疫情防控办〔 2020〕7 号) 以及我市防控工作要求,校外培训机构应在复工复课前组织全体员工、学员填报校外培训机构员工和学员健康申报表( 详见附件 4) ,做好师生健康全覆盖监测工作,做到一人一表,不漏一人
场所清洁消毒
正式复课前,校外培训机构应根据省教育厅防控办校园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卫生清洁与消毒指南( 浙教防控办函〔 2020〕5 号) 要求,选用含氯类、过氧化物类等高效消毒剂或复合双链季铵盐类消毒剂, 按照作用浓度和作用时间对各类教学、生活场所和食堂进行全面消毒
防控物资准备
校外培训机构要高度重视复课前后防疫物资保障工作,建立健全防疫物资保障工作机制,按照疫情防控工作需求和机构规模,配备充足的防护口罩、消毒液、红外测温仪等疫情防控用品; 做好发热患者 “临时隔离〞方案, 明确隔离方法、 要求,条件允许的机构须在卫生疾控部门的指导下设置 “临时隔离室〞 ; 要熟悉就近定点医院发热门诊联系方式,做好应急处置预案
要切实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物资管理,完善工作制度和流程,确保防疫物资采购、验收、入库、出库、保管等过程标准有序
要切实加强对消毒液、 酒精等有毒、易燃物品的管理,标准采购渠道,落实专人保管,加强业务培训,明确操作过程,防止出现学员误食,杜绝中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