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外来施工企业税收征管中存在问题及对策来源: 作者: 时间:2024/03/10 随着国民经济进展和城市建设步伐的不断加快,建筑市场的规模越来越大,外来企业异地施工现象越来越普遍。特别是正在大规模开发建设的曹妃甸工业区,属于纯粹的从无到有,所有工程项目均需新建,而区内尚未有能力较强的大中型建筑企业,因此,外来施工企业成为其建筑市场的主体。据统计,目前在我曹妃甸工业区新建续建工程 60 余项,共有 70 家总承包企业驻岛施工,其下的分、转包及靠挂施工队伍数百家。这些项目的开发建设,极大地促进了当地经济增长,也为地税部门组织收入提供了充足的税源。但由于建筑项目多、多层分转包现象严重、工程项目与施工队伍相互交叉等原因,致使外来施工企业税收征管中普遍存在意识较差、底数不清、难以征管等诸多问题。如何进一步加强对这部分企业税收征管、堵塞税收征管漏洞是摆在地税部门的一道难题。下面,笔者仅结合曹妃甸地税局工作实际,就外来施工企业税收征管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提出一些思考和建议。 一、外来施工企业税收征管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建筑施工队伍良莠不齐,部分企业纳税意识较低。随着曹妃甸工业区大规模开发建设日进高潮,来自全国各地建筑施工企业大批云集驻岛施工。其中,既有资质较高、能力较强、管理法律规范、力量雄厚的大中型企业,也有管理不法律规范、资质较低的小建筑公司,加之分、转包企业和“三包”队伍、清包工队伍达到数百个之多,施工场地施工人员总量将达到数万人。这些企业整体管理水平和人员素养良莠不齐,纳税意识也不尽相同,部分企业纳税意识淡薄,未及时到税务部门办理有关登记手续,或在收取工程款项后不及时开具发票。 二是总承包企业未严格履行代扣代缴制度。由于基建工程较多,许多大建筑公司将工程进行转包、分包,分转包企业再将工程向下一级企业承包的现象也时有发生。按税法规定,总承包企业有转包、分包工程行为的,应由总承包企业代扣代缴分、转包企业的各项税费。但在实际工作中,一些总承包企业未严格实行代扣代缴制度,没有对分包工程的各项税费实行代扣代缴。 三是部分建筑单位索票意识较差,单纯“以票控税”管理形成征管漏洞。部分建筑单位在拨付工程款时,没有及时向施工企业索取发票,违反规定以对方开具的收据甚至白条做账,致使有些施工企业视建筑单位情况“按需开票”,有的甚至将收取的工程款直接进入分包工程施工队。税务机关“以票控税”制度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