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载后可任意编辑大建安发〔2024〕448 号 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为加强建筑施工现场消防工作管理,防止施工现场火灾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辽宁省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刻吸取上海“11.15”特大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当前消防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市建委制定了《2024 年大连市建筑施工现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仔细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九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 防火 方案 通知大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0 年 11 月 19 日印发 (共印 50 份)2024 年大连市建筑施工现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下载后可任意编辑 根据辽宁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刻吸取上海“11.15”特大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当前消防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为切实加强我市建筑行业今冬明春消防安全工作,仔细吸取上海“11.15”特大火灾事故教训,有效防范建筑施工现场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建筑施工生产顺利进行。市建委决定,从即日起开展建筑施工现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消防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通知》、《辽宁省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加强工作领导,健全保障机制,突出监管重点,强化整治措施,进一步增强工程建设防范火灾事故的安全保障能力,确保建筑施工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效果。二、工作目标以消除建筑施工现场火险隐患、防止火灾事故发生为重点,实现建筑施工生产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为零的目标,提高建筑施工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意识,进一步完善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组织有序的消防安全检查活动,做好应急抢险救援力量和物资的储备工作,保障建筑生产消防安全。三、成立大连市建筑施工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组 长:张亚东 市建委主任副组长:李海斌 市建委副主任成 员:由市安监站及各区、市、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大连市建筑安全监督管理站,电话 82496053。四、整治重点及内容下载后可任意编辑排查整治范围为全市在建建筑工程及地铁工程,重点为在建高层建筑工程及其外保温工程,施工现场职工暂舍等重点部位。排查整...